为确保春运期间客运市场价格秩序稳定规范,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安定、温馨、祥和的春节,枣阳市物价局发出通告,将对春运期间客运价费行为进行检查规范。
一是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公路旅客运输春运期间规定的票价和浮动范围,不得擅自调整或出现乱涨价行为。
二是各代售票点要严格执行价格部门规定的销售服务费,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并在各客运站点公布价格投诉电话“12358”。
三是春运期间,广大旅客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举报投诉,一经查实,各经营者、代售点存在各种“宰客”、“坑客”等违法行为的,物价部门将对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