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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价格信息网 - 机构职能 - 服务价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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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人事科

举报中心

成本调查队

物价检查所

服务价格管理科

行政收费管理科

商品价格管理科

物价局襄城分局

物价局樊城分局

  服务价格收费管理科 电话:0710-3604287、3604311负责全市经营性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项目、标准的调整方案;负责制订、审批本市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管监审已放开的经营性商品和服务收费;负责经营性服务价格的年度审验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上述价格和收费的争议。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价格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对房地产价格调整和改革方案;**同有关部门制订城镇公有住房出售、出租价格、房地产开发价格、房地产交易价格标准;制订和调整房地产交易、评估、仲裁等机构的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指定从基本建设中收费和与土地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与标准。

襄 樊 市 物 价 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1] 52号)和〈中共襄樊市委、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樊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襄发[2001]22号)精神,设置襄樊市物价局,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为进一步减少由政府直接制定价格的品种和范围,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的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宏观管理全市价格工作,实施价格监测,研究制订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
   (三)负责制订、调整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并实施年度审验。
   (四)审核或审批全市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五)依法监督全市价格和收费工作,查处价格违法和各种乱收费行为,负责全市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工作,指导全市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全市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
   (六)依法开展全市农产品、工业品、房地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中介服务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和审核工作,并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七)负责全市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工作。
   (八)指导县(市)物价工作,负责全市物价部门公务员的业务培训。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物价局工作任务设5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人事科   服务价格管理科   行政收费管理科   商品价格管理科

               襄樊市物价局价格信息中心 制作 维护
            地址:襄樊市襄城区虎头山路10号 联系电话:0710-3604786  邮编:4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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