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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价格收费管理科 电话:0710-3604287、3604311负责全市经营性服务价格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项目、标准的调整方案;负责制订、审批本市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监管监审已放开的经营性商品和服务收费;负责经营性服务价格的年度审验工作;协调、处理有关上述价格和收费的争议。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房地产价格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对房地产价格调整和改革方案;**同有关部门制订城镇公有住房出售、出租价格、房地产开发价格、房地产交易价格标准;制订和调整房地产交易、评估、仲裁等机构的服务收费项目与标准;指定从基本建设中收费和与土地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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