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文化系统

字体大小: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襄樊市物价局发布时间:2008-07-12 10:41   阅读:788

收费部门:文化

项目
序号

收费
项目

收费
标准

收费项目
批准文号

收费标准
批准文号

备注

证照工本费

 

鄂价费字[1992]220号

 

 

(一)

图书证

 

鄂价费字[2001]157号

鄂价费字[2001]157号

 

1

借阅证

15元/证

 

同上

 

2

临时阅览证

5元/证.月

 

同上

 

(二)

文化市场稽查证

10元/套

鄂价费字[2001]157号

鄂价费字[1997]129号

 

文化市场管理费

 

 

鄂财综发[2006]6号

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三年内免交。

(一)

歌厅、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餐)座▲

营业收入的0.25%

鄂价费字[1992]220号

鄂价费[2001]329号

 

(二)

网吧、电动玩具、桌球、弹子机、汽枪打靶▲

 

鄂价费[2003]223号,鄂价费字[1992]220号

鄂价费字[1992]220号,鄂价费字[2001]329号,鄂价费[2003]223,鄂价费[2004]181号

 

 

大中城市

5元/月.台

 

同上

 

 

县市

2.5元/月.台

 

同上

 

 

乡镇以下

2元/月.台(点)

 

鄂价费[2004]181号

 

(三)

音像制品(含激光视盘)一级、二级发行单位▲

50元/月.点

鄂价费字[1992]220号

鄂价费字[1992]220号

 

(四)

音像制品(含激光视盘)出租、零售▲

 

同上

鄂价费字[1992]220号,鄂价费[2004]181号

 

 

县以上

25元/月.点

 

同上

 

 

乡镇(含乡、镇)以下

20元/月.点

 

同上

 

(五)

组台、组团营业性演出▲

演出收入的1%

鄂价费字[1992]220号

鄂价费字[2001]329号

 

(六)

涉外(含港、澳、台)营业演出▲

演出收入的1%

同上

鄂价费字[2001]329号

 

(七)

民间职业剧团营业性演出

 

同上

鄂价费字[1999]337号,鄂价费[2004]181号

 

1

县以上

营业收入的1%

 

同上

 

2

乡镇(含乡、镇)以下

营业收入的0.8%

 

同上

 

(八)

演员个人营业性演出

演出收入的1%

同上

鄂价费字[1999]337号

 

文物鉴定费

 

鄂价费字[1992]220号

鄂价费字[1992]220号

 

 

A类

2元/件

 

同上

文物商店出售的价格在200元以下的文物商品。

 

B类

销售价的1%

 

同上

文物商店出售的价格在200元以上的文物商品。

 

C类

5元/件

 

同上

单位和个人申报临时进出境文物鉴定检验

 

D类

2元/件

 

同上

价值在100元以下准予出境的私人文物。

 

E类

销售价的2%

 

同上

价值在100元以上准予出境的私人文物。

 

F类

2元/件

 

同上

文物复制、仿制品的出境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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