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谷城县人民医院新建住院大楼床位费收费标准的请示》(谷价字[2009]17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鄂价费[2006]2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病房床位价格:
1、单人间:57元/床、日。
2、双人间:30元/床、日。
3、三人间:25元/床、日。
4、六人间:16元/床、日。
二、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核定襄樊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7]135号)文件规定,可在床位价格基础上每床每日加收2.2元的医疗废物处置费,医疗废物处置收入必须单独列帐,专款用于“襄樊中油公司”处置费用的结算,并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年度审验。
特此批复。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