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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物价局关于老河口市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的批复

字体大小: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襄樊市物价局发布时间:2009-12-11 10:15   阅读:211

老河口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制定城市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请示》(河价字[2009]64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城市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能交[2004]285号)的有关规定,并参考价格听证会的意见,经研究,现对你市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批复如下:

一、各类用户天然气价格标准为:居民生活2.45/立方米,工业2.45/立方米,商业及其他3.10/立方米,汽车压缩天然气(CNG3.35/立方米;

二、上述价格从通气之日起执行。

三、请你局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保证价格方案的顺利实施。

 

 

 

 

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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