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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襄樊市中心医院申报进修实习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

字体大小: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襄樊市物价局发布时间:2009-09-23 10:09   阅读:430

 

襄樊市中心医院:
你院《关于申报医药卫生进修、实习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对医院收取进修、实习费实行收费备案制管理。经研究,同意你院参照《关于襄樊市中医院申报进修实习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襄价费字[2009]80号)文件执行。
特此批复。
 
 
                  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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