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有关问题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财政局,高新技术开发区统计物价局、财政局:
现将《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局关于规范城市房屋白蚁防治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白蚁预防合同》(参考文本详见附件),明确服务内容、程序、质量、时限等条款,切实做到质价相符。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财经政策、及时办理收费依据、标准变更手续,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对收费单位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以及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价格违法违纪行为,价格检查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襄樊市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合同书
襄樊市物价局 襄樊市财政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