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制定县一中男生公寓住宿费正式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襄樊市物价局、襄樊市教育局《襄樊市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襄价费字〔2004〕132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南漳县一中男生公寓住宿费按每生每学期170元收取。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