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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保康县第二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批复

字体大小: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襄樊市物价局发布时间:2008-07-11 16:42   阅读:574

保康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保康县第二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襄樊市物价局、襄樊市教育局《襄樊市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襄价费字〔2004〕132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保康县第二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按每生每学期100元收取。

 

        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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