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保康县第二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襄樊市物价局、襄樊市教育局《襄樊市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襄价费字〔2004〕132号)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保康县第二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按每生每学期100元收取。
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