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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襄樊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字体大小: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襄樊市物价局发布时间:2008-07-11 16:34   阅读:557

襄樊市殡仪馆:
你馆《关于申报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字[1992]108号)、《省物价局、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殡葬服务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鄂价房服字[2006]250号),殡葬基本服务项目遗体接运、火化和骨灰寄存实行政府定价,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原则管理。依据成本测算,现就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标准批复如下:
一、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二、本标准自批复之日起试行一年,到期后重新审定,原襄价费字[2005]103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襄樊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二〇〇七年六月六日
附件:
襄樊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火化费 高档炉(捡灰炉):800/具 1、12岁以下儿童的遗体,按
成人相应火化炉减半收费;
2、肢体、器官或遗骨火化,价
格面议。
中档炉:240元/具
低档炉:180元/具
遗体接运费 普通面包车:120/具 1、以20公里为限;超过20公
里,在50公里以内的,每公里加收5元;
2、车辆放空、运送尸盒或水晶
棺及接送丧户按相应标准70%收费;
3、腐臭碎尸、水尸、传染病特
殊尸体及夜间运尸加倍收费;
4、车辆等候每超过半小时的加
收10元
豪华车:400元/具
长途运尸:价格面议
骨灰寄存 80元/年 1、不足半年的减半收费;超过
半年的以年为单位交费,中途取灰不退款;
2、逾期3个月不办理续存手续的
按无主骨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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