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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食用植物油市场调控和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字体大小: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襄樊市物价局发布时间:2008-07-11 11:20   阅读:607

襄樊市物价局 襄樊市粮食局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粮食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食用植物油市场调控和
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粮食局:
现将《省物价局省粮食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食用植物油市场调控和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鄂价工农〔2007〕2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襄樊市物价局 襄樊市粮食局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关于

做好食用植物油市场调控和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改电〔2007〕2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粮食局:

今年以来,受国际市场价格上涨影响,国内食用植物油价格持续上涨,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关注。为做好食用植物油的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努力做好食用植物油供应工作。食用植物油是人民生活基本必需品。今年以来我国油料供求基本正常。1-9月累计进口食用植物油和进口大豆折油1021万吨,同比增加131万吨,增幅 14.7%。目前食用植物油库存较多,货源充足,完全可以满足市场需要。各地要加强市场调控,组织好货源,完善应急预案,适当增加地方储备小包装成品油数量,切实做到不断档、不脱销。

二、加强市场和价格监测。建立健全国内重点食用植物油企业报告制度,继续做好粮油价格每日监测报告工作,全面掌握食用植物油生产、销售、库存、价格、进出口等情况,加强信息分析和预警,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三、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食用植物油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重点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价格行为,严肃查处经营者之间相互串通、合谋涨价的行为;严肃查处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的行为;严肃查处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务院保障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各项政策措施,根据粮、油、肉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幅度,采取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安定低收入群体生活。

以上各项,请即研究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局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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