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润房地场开发有限公司襄樊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海润名都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单位已获襄樊市财政局委托,同意在海润名都门前实施停车收费,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核定海润名都门前停车收费标准为:停车未超过五小时的按2元/小时计费,停车超过五小时以上的,从第六个小时开始按1元/小时计费。该标准为临时收费标准,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出台新的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费收费规定后,按新规定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