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歇马镇中心卫生院病房床位价格的请示》(保价文[2009]6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鄂价费[2006]2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保康县歇马镇中心卫生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双人间:10元/床、日。
2、三人间:7元/床、日。
特此批复。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