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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保康县歇马镇中心卫生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字体大小: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襄樊市物价局发布时间:2009-12-11 10:41   阅读:239

保康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歇马镇中心卫生院病房床位价格的请示》(保价文[2009]6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卫生厅鄂价费[2006]204号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将保康县歇马镇中心卫生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1、双人间:10/床、日。

2、三人间:7/床、日。

特此批复。

 

                               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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