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向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的首要任务,积极加强价格调控,不断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强化价费监管,努力创新价格服务,有效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和谐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保证。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一、全力控制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1、强化价格监测预警。进一步健全价格监测网络,充实监测力量,扩大监测范围,改进监测方法,重点搞好对肉、禽、蛋、油、粮食、农资、石油、钢材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动态监测。抓好价格形势分析预测,加强对重要商品库存、供应等情况的调查研究,落实各项监测报告制度,为党委政府和上级领导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完善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健全应急手段,确保一旦发生价格异动能够见事早、反应灵、行动快、调控好。
2、稳妥实施价格干预。通过正确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加强对经营者的行为引导,防范和制止不合理涨价现象。对经营者不按规定履行申报或备案程序等行为,及时纠正,依法查处,确保政策的严肃性。
3、从严控制政府调价。合理安排调价计划,正确把握出台调价项目的时机和力度,处理好疏导价格矛盾与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关系。对上级明确规定不得提价的学校学费、食宿费、公用事业和游览参观点门票等价格,严格控制提价,堵住涨价口子;对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整,尽可能避开敏感时段,把握调价尺度,防止因部分商品同时涨价引发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
4、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向社会及时发布价格动态信息和走势分析,阐明价格上涨的原因,宣传党委、政府和物价部门在扶持生产发展、改善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方面采取的措施,防止个别媒体和不法经营者散布虚假涨价信息,过分渲染价格上涨情况,为稳定物价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着力规范涉农价费管理
5、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对稻谷、小麦等主要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适当提高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增加粮食产量。
6、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加强化肥出厂价格管理,继续严格控制化肥流通环节差价率。落实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价格优惠政策。加强农药、农膜、种子价格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工作,稳定农资市场价格。
7、继续清理和规范涉农收费。坚决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降低不合理收费标准,确保已取消和降低的收费项目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度,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8、认真落实农副产品价格政策。严格落实主要农副产品运输过程中的收费减免政策,降低农产品成本。鼓励生猪、乳品加工企业与养殖户结成稳定的产销关系,稳定农副产品供应。积极出台稳定生猪生产的价费优惠政策,防止生猪价格在持续上涨后出现过度下跌。认真落实国家烟叶、蚕茧收购价格政策,促进农民增收。
9、搞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信息服务。完善农产品成本调查制度,重点抓好粮棉油烟和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调查,规范种植意向、成本预测和农资购买等专项调查,突出对重点粮食品种和生猪生产成本收益情况的调查分析,引导农户合理调整生产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借助农村基层服务网络、创办新闻节目、开辟专栏、编发刊物、开通咨询专线、发送手机短信等途径,拓展农村价格信息发布渠道,为农民优化种植品种、延伸产业链条、培育知名品牌提供保证。
三、强力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
10、逐步理顺成品油、天然气价格。配合成品油价格改革,抓好综合配套措施的落实工作。适当提高天然气价格,完善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价格的联动机制,缩小天然气与其他可替代能源的价差。
11、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电价政策。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做好煤电价格联动工作,积极疏导价格矛盾。推进小火电机组向高效率机组转让发电量,促进小火电机组全面关停。对淘汰类和限制类高耗能企业继续执行差别电价政策,促进节能降耗和经济结构调整。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脱硫标杆上网电价。
12、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对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并逐步扩大到农业用水。理顺工程水价管理,将水资源费纳入工程水价成本,逐步实现保本经营。适度提高城市供水价格,使供水企业达到保本微利。适当拉大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用水的差价,对城市绿化、环卫、消防、市政设施等公共设施用水实行计量收费。
13、完善环保收费政策。按照保障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逐步在各县(市)区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将征收标准统一为0.8元/立方米。结合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及建制镇开征垃圾处理费,改革征收方式,提高管理使用效率,加快垃圾处理的市场化进程。参照环境治理成本,合理确定资源性收费标准,积极探索运用价格杠杆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四、倾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14、推进医药价格管理改革。继续降低矛盾突出的药品价格,适当提高少数价格偏低的廉价药品价格,使政府定价药品价格逐步趋于合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卫生部颁发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完善医疗废物处理收费办法,科学核定医疗价格成本,进一步降低部分检查治疗类服务价格。探索研究加强农村和社区医疗卫生价格管理的新方法,推动农村和社区医疗体制改革。
15、规范教育收费。在巩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免除政策的同时,全力推进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免除杂费工作,坚决制止以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学校改制名义变相多收费,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完善高中教育收费办法,逐步降低高中择校生招生比例和收费标准,直至全部取消。探索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管理的新办法,清理专科(中专、技校)学历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与同等学历教育应承担的费用基本均衡的原则合理核定收费标准。规范各类短期培训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职业技能培训收费,遏制乱办班、乱收费行为。结合全国推广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工作,进一步完善教材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和降低教辅材料价格。
16、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加强对限价型商品房的价格管理,合理确定指导价格。严格经济适用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审核,落实收费减免相关优惠政策。推行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取缔房地产开发企业价外加价收费行为。明确房地产中介服务内容,规范房地产交易价格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运行监测,探索建立90平方米以下住房价格调查制度。
17、推进公路收费和交通运价改革。按照省物价局相关规定,制定城市出租车和公路客运随燃油价格相应变动的价格联动方案。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城市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审核工作。
18、疏导其他民生价格矛盾。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要求,进一步规范通信资费,简化移动电话套餐结构。研究制定促进创业的收费政策,继续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分阶段、分区域逐步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规范卫生监督防疫收费,清理兽药审批检验收费。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实施分类管理,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全面清理整顿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建立调价备案制度,加强游览参观点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监管,完善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完善食盐价格管理政策,理顺生产、流通环节价格关系,规范食盐定价行为。
五、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9、精心组织价格专项检查。统一开展电力、惠农、教育、医疗、铁路和通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继续开展涉农、教育、医疗、电力、邮政、电信、铁路、法院等价费专项检查,重点抓好资源环境价费检查,适时开展中介服务、金融机构收费和食盐、教材等价格检查,着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企业和群众权益。
20、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围绕“放得开、管得好”的要求,以“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为载体,以“重规范、促诚信、优服务、稳物价”为主题,大力开展“三项整治”(行业集中整治、市场专项整治、明码标价整治),规范价格秩序;狠抓“三个环节”(抓教育树立诚信理念、抓制度强化诚信自律、抓创建铸造诚信品牌),促进价格诚信;畅通“三个渠道”(政策宣传渠道、举报投诉渠道、执法互动渠道),优化价格服务;健全“三个机制”(价格监测预警机制、价格调控机制、政府价格管理机制),稳定价格水平,不断探索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新路子。
21、健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坚持以项目清理为重点,以价费审批和年审为抓手,精简不合法收费项目,降低不合理收费标准,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工业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下限减半政策,以及中介服务收费“一次性收费”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收费范围,压缩收费规模。以物价部门自身设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为平台,大力推行投资代办、联审联办、网上审批、授权委托、限时办理、告知承诺等制度,通过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全力打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的阳光政务环境。
六、努力创新价格公共服务
22、扎实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要求,及时将“进万家”活动由“抓试点”、“抓扩面”转入“建体系”阶段。在总体目标上,实现“三无七有”。即领域无空白、覆盖无盲点、服务无死角,城乡有服务网点、七个行业有服务目标、“七进”有服务标准、每项服务有具体内涵、每项活动有详实记录、部门有地位、干部有形象。在工作推进上,紧扣“四个重点”。即讲求平衡发展,注重工作实效,培育特色亮点,健全长效机制。在服务方法上,注重“六个转化”。即围绕中心工作搞服务,实现活动职能化;突出社会需求搞服务,实现活动合理化;结合日常业务搞服务,实现活动经常化;依靠“三员”队伍搞服务,实现活动网络化;注重辐射功能搞服务,实现活动全面化;利用激励机制搞服务,实现活动长效化。
23、强化价格成本监审。坚持推行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前置制度,完善成本监审备案、统计报告制度。结合成本监审目录和定调价计划,抓紧制定具体行业成本监审办法,重点加强对垄断行业价格、资源环境产品价格、涉及民生价费的成本监审,为定价制费提供科学依据。
24、拓展价格认证工作领域。坚持“抓管理、挖潜力、扩领域”,不断拓展价格评估认证和车辆定损领域,深入开展“双认定”工作,不断加强规范化认证中心建设,着力打造打“全员同心、目标同向、行动同步、风险同担、成果同享”的“五同”认证品牌,进一步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局面。
七、全面加强价格基础工作
25、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按照“隆重、热烈、简朴、适度”的原则,组织开展《价格法》实施10周年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价格法制意识。认真贯彻实施《反垄断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研究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管细则和操作办法。巩固“规范执法年”活动成果,健全价格听证会、专家论证、社会意见征询、集体审价和跟踪校正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定价制费“三审查”、价格检查“四分离”制度,严格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进一步提高价格执法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26、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宣传。围绕“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促进节能减排、解决民生价格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组织理论研讨,以理论创新带动工作突破。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和披露机制,通过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形式,发挥价格刊物和政务信息、工作简报的作用,进一步扩大宣传声势,增强宣传效果。
27、全面推进系统文明创建。按照打造“服务型”、“法制型”、“创新型”机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对基层的倾斜和扶持力度,切实缓解基层物价部门“人员多、经费少、底子薄、条件差”等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积极适应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增强物价干部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和细胞创建活动,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系统面貌和机关形象的有效转变,更好地在系统上下营造“人争第一、事创一流、一心一意干事业、心无旁骛谋发展”的良好氛围。